本报讯 自2006年1月份开始,路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由每月一次,调整为每季度一次,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遇双休日往后顺延,地点仍在局直属俱乐部……这是路局、局党委近日作出的决定。
这项决定,是路局、局党委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为适应铁路局直接管理基层站段的新体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铁路局和局管单位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内容之一。路局、局党委同时决定,自2006年开始,每月15日为局管单位领导信访接待日,遇双休日往后顺延。
路局、局党委要求,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将每月接待日安排情况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做到该基层解决的问题必须由基层解决,避免发生无序、越级上访。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依据《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政策认真答复,妥善解决,不允许敷衍推诿。对本单位确实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要及时报局信访办。
铁路局和局管单位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还包括实行局领导信访稳定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两项内容。(耀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