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上图:1903-1905年施工中的京汉铁路黄河大桥。在修建黄河大桥时,比利时公司不顾工程质量,基桩深度不够,施工期间就有8个桥墩被洪水冲毁。桥成后,保固期只有15年,桥梁载重为E-35级,行车时速仅为10-15公里。
1894年,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后,割地赔款,国力大损,英、俄、法、日、德、比、美等帝国主义国家乘机对清政府施加压力,攫取中国的铁路权益。他们或强行擅筑,或假借“合办”,或通过贷款控制,一万多公里的中国路权被吞噬和瓜分,形成帝国主义掠夺中国路权的第一次高潮。随后,他们按照各自的需要,分别设计和修建了一批铁路,标准不一,装备杂乱,造成了中国铁路的混乱和落后局面。在清政府时期(1876~1911)工修建铁路约9400公里。其中帝国主义直接修建经营的约占41%;帝国主义通过贷款控制的约占39%;国有铁路,包括中国自力更生修建的京张铁路和商办铁路及赎回的京汉、广三等铁路仅占20%左右。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建立了中华民国。但革命果实被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代表北洋军阀袁世凯篡夺。他在1912年宣布“统一路政”,解散了各省商办铁路公司,把各省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的铁路全部收归国有,用以抵借外债,因而形成了帝国主义掠夺中国路权的第二次高潮。从1912年到1916年各国夺得的路权共达13,000多公里,只是由于当时帝国主义正在进行世界大战,他们没有力量把得到手的路权变为显示。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在关内修了约2,100公里铁路,大都是原有铁路的展筑和延续;在东北修了约1,800公里铁路,多数是日本帝国主义采用借款、垫款或“合办”等方式修建和控制的,还有一些是官商合办的铁路。
1928年,南京国民党政府执政以后,主要是以官僚买办资本与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合资”方式修建铁路,从而出现了帝国主义掠夺中国路权的第三次高潮。从1928年到937年在关内修建了约3,600公里铁路;在东北以官商合营方式修建约900公里铁路(1928~1931)。从1927年到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在西南、西北“大后方”修建约1,900公里铁路。在这期间,日本帝国主义妄想独霸中国,1931年发动了“九。一八”事变,侵占了整个东北地区,成立了伪满政府。继而于1937年又发动了“七。七”事变,掀起了全面的侵华战争,中国铁路大部伦于敌手。从1931到1945年,日本侵略者在东北共修建了5,700公里铁路;从1937到1945年,在华北、华中和华南的占领区修建了月900公里铁路。综上所述,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1928~1948),在中国大陆上共修建铁路约13,000公里。
|
|
|